B,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,状态和重量外,还要便于搬运,装卸和码放,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,钩,刺等,包装要整洁,干燥,没有异味和油渍。
C,收运有限定条件的货物,如活体动物,鲜活易腐物品,危险物品等,其包装应符合本手册的要求和规定。
D,包装内的垫付材料(如木屑,纸屑)不能外漏。
E,除纸袋包装的货物(如文件,资料等),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扎,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。
F,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,并保证搬运货物时不致断开。
G,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本手册中的相关规定,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。
A,液体货物。
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—10%的空隙,封盖必须严密,不得溢漏,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,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,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,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,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。
B,粉状货物。
用袋盛装的,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为外包装,保证粉末不致漏出,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千克,用硬纸桶,木桶,胶合板桶盛装的,要求桶身不破,接缝严密,桶盖密封,桶箍坚固结实,用玻璃器皿装的,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,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装,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,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。